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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肥人,今年和丈夫有了孩子以后一直在休假,知道可以龄生育津贴,所以想了解一下合肥市生育津贴每月几号发放啊?
您好!生育津贴为逐月发放,每月30日后发放。生育职工生育出院结算后次月30日后任意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回执单到指定银行领取。这就是你问的合肥市生育津贴每月几号发放的解答了。
您好,关于生育津贴每月几号发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应当视同出勤,其假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即休产假期间单位需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由单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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