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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可以告单位吗

卢** 上海-宝山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8.22 10:28:40 326人阅读

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可以告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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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每周工作时长超过40个小时但尚未达到法定最高上限44个小时的情况下,此种情形被视为合法工作时间范围之内,无需进行特殊处理;
然而若员工每周实际工作时长超出了44个小时,这便可被认定为加班行为,并允许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获得相应的加班报酬。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强制员工进行超时的加班工作,那么劳动者除了有权索要加班费用之外,还能够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08-22 13: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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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每周工作时长在40小时以上但不超过44小时的情况,可被视为符合法定的工作时间范围,无须进行额外处理。
然而,如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超出这一上限,那么所涉及的时间段则应视为加班时间。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与雇主就加班事宜进行磋商并寻求相应补偿,即获得相应的加班费用。倘若雇主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并且未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合理的加班工资,那么除了正常的加班费用之外,员工还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8-22 11:3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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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每周的工作时长中,若未超出四十小时且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范围,则视其为合法的工作时间,无须进行特别处理;
然而,如果工作时长超出了四十四小时的界限,那么此类情况便属于加班范畴,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与企业协商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倘若企业强制员工加班,则劳动者除了索取加班费用之外,还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024-08-22 10:4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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