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中断,断保期间的费用无法补缴。由于单位原因没有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由用人单位写清情况说明,携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申请,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给予补缴。谢谢!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有法律依据。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属于合同期内。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