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盐城法律咨询 > 盐城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合同工在我单位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人事代理按月领取养老金,去世了丧葬费抚恤金要我们单位出有依据吗?

合同工在我单位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人事代理按月领取养老金,去世了丧葬费抚恤金要我们单位出有依据吗?

ask****643 江苏-盐城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5.05 08:18:24 371人阅读

合同工在我单位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人事代理按月领取养老金,去世了丧葬费抚恤金要我们单位出有依据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盐城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盐城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8051172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2356条

你好,我们这边是律师事务所

2024-05-07 17:39:35 回复
咨询我
185560598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7565条

你好,这里是盐城律师事务所

2024-05-06 10:37:2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丧葬费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