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0个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3月25日,办公厅公布意见,要求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1、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2、领取《独生子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请人提供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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