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你是已经就业了,或者有别人已经开始起诉你了
1、参保单位与工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工人有按限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交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解决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要求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解决失业登记之日起计量。
3、同时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解决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限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限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够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够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24个月。
4.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再次计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能够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时限合并计量,但是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失业金领取程序大概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备注】:因各地失业保险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具体领取程序必须依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如需了解详情,请拨打本地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
最新失业金领取条件
根据我国最新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如下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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