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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您尚未与所在企业签署正式的劳务合同,那么可采取以下措施以争取法定的赔偿权益。
在此过程中,您有权利依法主张支付未能签订劳动合同所导致的双倍薪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明确规定,若自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且不足一年期间,企业并未与您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您有权依照法规要求该企业逐月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相应的赔偿。
除此之外,您还有权向企业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当然,这是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即,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原因中,存在企业方面的过错。
在这类情况之下,您有权力根据您在这家企业中所待的时间长短,来要求其给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就是,每过一年您就有权利获取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假设您在企业的岗位上工作了超过6个月却不到一年,可以直接视为一年;如果小于6个月,则只能得到半个月的薪资补偿。
同时,还可以要求企业对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额外损失进行赔偿。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企业违反法律规定拒绝与您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企业亦应每月向您支付双倍的工资。
另外,如您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企业,便可行使解约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针对上述任何相关问题或欲寻求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鼓励您咨询专业律师机构以获得详细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024-03-30 07:10: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