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经进入五十周岁但却未得到所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障保险的员工,其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续签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确保福利权益的稳定性;其次将参保身份进行转变,在即将步入退休之龄的月份申请期限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直至自己满足连续十五年的缴费要求后,方可由所在单位协助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并领取对应的养老金;
此外,可以选择向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提出申诉或拨打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12333进行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款,第十六条明确指出:
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已累积缴纳满十五年社会保费的,则有权月度领取基本养老金;而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积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未达到十五年,那么他们可以继续缴费至原本的年限标准,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另外,这些人还可以选择转移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中,并依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员工已达适龄(即五十周岁)但所在企业未能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探讨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以确保员工能继续享有基本保障权益。其次,针对现有投保身份进行调整,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份提交延缓缴费申请,直至满足最低累计缴存年限15年后,由企业协助其完成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金福利。
此外,如您对相关政策仍有疑问或遭遇困难,可以寻求当地社保征收管理部门的专业指导或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热线12333进行投诉维权。请注意,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明文规定,任何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足额满十五周年后,将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尚未达到上述累计缴款要求的人员,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增加缴费额来弥补这一差距。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