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60日之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四张;
5、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办理完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5日后到银行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未签字报告本人就业状况的,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救济金申领流程:
1、由城镇企事业单位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劳动局失业办备案;
2、失业人员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失业保险手册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区劳动局失业办登记领取《失业证》,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失业办为其开具单证;
4、失业人员凭单证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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