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具体的程序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进行。
解析: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部分案件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简单争议案件或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其他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并可在庭审程序、案件调查、仲裁文书送达、裁决方式等方面进行简便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
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
(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
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对哪些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金额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当事双方同意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以指定仲裁部门仲裁,并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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