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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艺员培养合同通知书?

pub****136 北京-朝阳区 劳动合同咨询 2023.09.27 13:23:32 386人阅读

解除艺员培养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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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解决;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微信手机同步)。

2023-09-27 15:2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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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103945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昌平区 咨询解答:12540条

你好。。。。。。。。。。。。。。。。。

2023-09-27 16:4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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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您可以电询,详细描述案情

2023-09-27 13:4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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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29284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4762条

具体情况沟通后给您建议

2023-09-27 13:26:4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320条

您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2023-09-27 13:2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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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00494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7458条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2023-09-27 13:2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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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01900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43096条

您好可就咨询事宜进行解答

2023-09-27 13:25:16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9465条

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需要帮助联系我。

2023-09-27 13:35:0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48条

您好,具体需求可以鲜电话沟通下,我在这块有经验

2023-09-27 13:30:04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65条

您好,您说一下您具体情况

2023-09-27 13:25:43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9164条

您好,遇到了什么问题

2023-09-27 13:2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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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发挥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优势,作为乙方学员就业优先推荐合作机构;  2、在甲方网站(_________)的培训频道为乙方提供以下五项免费服务:①发布公司基本简介;②发布培训课程信息;③发布最新培训资讯;④发布培训导师信息;⑤发布成功案例。  3、将乙方宣传资料摆放在甲方招聘会现场的培训资料索取处,供招聘企业及个人求职者免费索取。  二、乙方责任  1、将甲方网站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的网上报名点之一(即在乙方宣传资料显著位置标明“更多课程请访问:_________”);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网站,则必须在乙方网站首页为甲方网站作logo图片链接;  3、在合同期限内,为通过甲方宣传渠道而报名乙方培训课程的会员提供折课程优惠;  4、在乙方培训现场为甲方提供宣传场地。  三、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建造师上法庭讨证书盛先生于2006年5月起在上海市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于2007年9月离职。盛先生在职期间,参加了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并于2006年10月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的相关费用2465元均由公司承担。盛先生离职后,公司未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归还他,并于2008年1月在网上将该证书进行了注册。2008年10月,盛先生诉至,称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证书,要求公司停止注册使用该证书并返还;同时还要求公司按照所谓的“市场惯例”支付该证书的使用费15000元。公司要求赔偿提起反诉应诉后,公司表示不同意支付使用费;并提起反诉,称根据公司《关于公司出资培训员工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司员工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五年,离开公司时,须按年比例偿还所有培训费用;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即免予偿还。且由于盛先生复习迎考而影响了正常工作,公司在盛先生培训复习阶段无常安排他到工地工作。如果盛先生要求公司停止注册使用并返还证书,则应向公司支付培训费、考试费、工本费共计2465元,并赔偿因培训复习而影响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的损失6250元。判决:证书培训费各返还经审理后认为,劳动者的执业资格证书应属劳动者本人所有。公司在盛先生离职后未及时返还其所有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注册使用,显属不当,现盛先生要求公司返还证书并停止注册使用该证书,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而盛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证书使用费,但未能就此提供相关证据,故对该诉请,不予支持。公司为盛先生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支付了相关费用,现盛先生自愿返还,于法不悖,予以准许;但盛先生在培训考试期间,并未脱产学习,而是如常到公司处上班;公司称因考试而未安排盛先生正常工作,存在损失,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难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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