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北荆州人,离婚,那时在深圳打工,在网上认识了湖南张家界桑植县人的熊庭彬。认识时是2016年十二月份,他用花言巧语骗我,把我骗到了他家,在认识时说的话和在他家说的话,一切都变了,变得我感觉到他是个无赖。他家真穷,把我的两万骗来花光了,后来才出门去打工,在贵阳都匀工地做事一两个月,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都是吵吵闹闹,我也想分开过,可是他花了我这么多钱,我已没钱了,心想就凑合过吧!最后工地结束了,我和他回了张家界,工地的工资没有接帐,在他家穷的是一塔糊涂,后来我选择了出门打工,他留在了家里,我想到这样的男人好吃赖做,我提出了分手。请问我这样提出来分手,我在贵州打工的钱老板已经打到了他的卡上了,他不给我,我这钱怎么能要回来,还有我的项链他也拿去了,不给我,我怎么样才能要回属于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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