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农村建设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一次性退出宅基地包含那些方面的补偿,具体价格约多少?
专业解答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包括总则、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专业解答1、工程质量管理职能 负责规划管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审查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并对各级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组织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争议的工程质量进行仲裁。2、建设工程监理职能 3、建设安全管理职能 4、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职能 5、工程质量安全直接监督职能。
专业解答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第三章 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四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六章 建设工程维修和损害赔偿,第七章 罚则。
专业解答第五条 工程建设应实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第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
专业解答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第三章 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四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第六章 建设工程维修和损害赔偿第七章 罚则第八章 附则。
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律师解析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律师解析 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5、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6、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7、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8、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9、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10、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1、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12、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律师解析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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