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
解析:
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
劳动合同违约形式: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算违约,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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