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书送达超期是10个工作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确认的文书送达地址,将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直接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各方当事人。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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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在事故现场调查十日内制作普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需在抓获嫌疑人和车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检验或鉴定,应在收到结果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的期限通常就是现场调查结束以后的10天之内,交警部门制作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后,通常是打电话通知当事人到交管部门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如果有一方驾驶员逃逸了,只能先查获了逃逸的驾驶员以后,再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
专业解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应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
专业解答根据规定,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确认的文书送达地址,将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直接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各方当事人。
专业解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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