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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如何结算,辞职程序复杂吗,我是7月31号入职,10月31号试用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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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也就是说该公司实际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用工,用人单位应从员工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支付员工二倍的工资。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主张赔偿并结算工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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