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时,仲裁员应当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主持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当事人陈述的解答。
2017-10-26 07:02:50 回复
当事人陈述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7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专业解答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律师解析 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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