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是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的,其余的就不包括了: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情况,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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