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荣誉金,乘坐公交是否优惠等政策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国家民政部对两参老兵荣誉金,在的基础上,再提高10。大约为每月550元。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写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分别比提高了6620元、6410元、620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嘱、病故军人遗嘱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0元和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
这是自以来,国家第24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7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今年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补助经费12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4亿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能坐地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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