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父母说老家的宅基地有了新政策,我想了解一下谁知道现在北京宅基地新政策是什么呢?谢谢
1、加快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步伐
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凡是农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均需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既定面积的标准来进行确权登记。在这里不得不提醒广大农民朋友的是,如果你家的宅基地错过了此次土地确权的最佳时期,那么很有可能将面临“不能抵押、不能转让、私售价格低”的风险。
2、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现如今,很多农户常年在外务工,家里的宅基地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所以,从今年开始,国家出台了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对于那些想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而言,此次宅基地政策的调整或许就是一次机会。
3、超占使用宅基地将收税
殊不知,农村的宅基地是有标准使用面积的,超出标准使用面积的农户将由村集体按照有偿使用标准收税。在宁夏的某个县,已经率先开展了超占宅基地收税的政策。据了解,该县应收农村宅基地超占面积有偿使用费1373.25万元,已经收了787.46元。
4、违规使用宅基将面临收回使用权
在农村,有很多违规使用宅基地的情况,比如使用宅基地从事养殖场地建设、建设高层建筑等等。据了解,随着宅基地管理政策的进一步加强,违规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将面临收回使用权的可能。
5、腾退的宅基地鼓励复垦生产
对于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国家鼓励整治再利用,进行“三小”(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复垦生产,而且,只要复垦生产的农户,还有机会拿到每100平方米3000元的现金补贴。
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以上就是北京宅基地新政策2017是怎么规定的相关描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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