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冒用商标怎么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 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销售者是否明知,宜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行为人是否具备正当的商业主体资格。
(二)是进货渠道是否正当,即行为人是否从有正规合法手续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处进货,有无正规的进货手续或合同。
(三)是交易活动是否公开,是否经过公开招、投标活动定购的商品。
(四)是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即成交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相距甚远,或者在购销活动中是否存在高额账外暗中回扣。
(五)是商品标志和外观质量是否合格、齐全、是否粗制滥造。
同时,还要考虑销售者本身素质的高低,是否具有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经验等等。
此外,应当指出的是,“明知”并不等于“确知”,只要行为人知道所售商品有可能是伪劣商品,而事后经检验确认该商品属伪劣商品,即可认定行为人对所售的伪劣商品系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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