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处罚
对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单位,《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维权
(1)员工在遇到最低工资标准侵权时,关键是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对于该份证据,劳动者应该保存好。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应该尽量保存。
(2)可请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作为证人证明。工资单为企业发放工资的时候需要由职工签收的工资凭据,可作举证证明。有些企业采取的是直接将工资打人职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工资,这样拿工资卡或者存折即可以作为工资发放的证明。但是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证明工资数额上公司就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因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于试用期是转正工资的百分之80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最多能扣除百分之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内辞职的,辞职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即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不可随意克扣工资,如果要扣钱也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不得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试用期辞职工资发放:
第
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
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试用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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