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必须通过以下程序才能进行经济裁员: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专业解答在裁员过程中,需提前30日通知工会或全体人员,提供详细运营资料。制定明确的裁员方案,包括裁员名单、时间阶段及经济补偿方式,需遵守法规和集体合同。征求工会和员工意见并调整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听取建议。最终,公布方案,迅速办理离职手续,发放补偿金,提供裁员证明。
专业解答实施经济性裁员只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是不需要代通知金的。经济性裁员是单位内部分职工在业绩不佳时,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而解雇的一种形式。方法。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以克服暂时的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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