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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内容是什么

谢* 四川-南充 劳动关系咨询 2022.06.18 11:13:51 333人阅读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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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下井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2-06-18 11:1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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