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十年。
住房补贴领取的办法:
(1)住房补贴资金管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委托银行承办有关的金融业务。
(2)各实施单位应按规定的归集渠道,在本单位存储住房公积金的银行,以职工本人名
义开设住房补贴专用帐号,每月自发放工资之日起在1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补贴存入本人帐户,并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3)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在实施单位工作满2年的,购买住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额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
(4)实行住房贷币分配的人员承租住房时,可凭房屋租赁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用于交纳房租。
(5)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从变动职务的次月起按新职务计发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6)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住房补贴的月数、数额等情况(以下称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新工作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已计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
(7)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调离本市(含经批准出国、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的;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金额,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单位将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8)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辞去公职、擅自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原工作单位应从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本人如重新参加工作,新工作单位可根据已计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如未重新参加工作,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提取。
(9)职工离退休前未使用过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离退休时如未领足规定年限的住房补贴,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月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待遇发放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10)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其中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已参加工作的,可视本人工龄情况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但最多发至累计25年满止。职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提取;已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由其继承人偿还贷款本息。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包括: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员工大事福利、健康体检。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扩展: 1、员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 福利必须被视为全部报酬的一部分,而总报酬是人力资源战略决策的重要方面之一。从管理层的角度看,福利可对以下若干战略目标作出贡献:协助吸引员工;协助保持员工;提高企业在员工和其他企业心目中的形象;提高员工对职务的满意度。 2、与员工的收入不同,福利一般不需纳税。由于这一原因,相对于等量的现金支付,福利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员工就具有更大的价值。福利适用于所有的员工,而奖金则只适用于高绩效员工。福利的内容很多,各个企业也为员工提供不同形式的福利,但可以把各种福利归为以下几类:补充性工资福利、保险福利、退休福利、员工服务福利。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法定福利《劳动法》对职工可享受的福利只是做了原则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职工带薪休假条例》(2007年第514号令,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一些单项法律法规,对特定群体职工的福利做出了规定,也属于法定福利的范畴。如《教师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组织看等活动,但组织春游、秋游等活动应该严格控制在所在城市,当日往返;基层工会可以逢年过节(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指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用品等);基层工会可以在员工过生日时,向员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蛋糕券等;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应该按照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以及夜餐费等;对于参加工会工作而耽误吃饭的员工,可以适当的给予现金的或者食物补助,具体的发放标准也要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
(二)单位(企业)福利常见的企业福利主要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免费或低价食堂、上下班班车、额外休假、低价购满规定额度的物品、疗养、特殊群体福利等。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对职工的家属等设置了一些福利项目。是否设置这些福利项目,以及发放额度都由用人单位根据效益情况、可承受能力和管理需要加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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