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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 租客单方面违约搬走了同时要求房东退押金

ask****303 湖南-长沙 房屋租赁咨询 2017.08.14 13:19:19 1022人阅读

出租房屋 租客单方面违约搬走了同时要求房东退押金。租客主动起诉要求退还押金。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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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没规定一定要收押金。但是,在租赁合同里,似乎收押金已经变成了一个惯例。一般的租房合同,有付三押一或者付二押一,目的在于防止太短时间内租客反悔不租的情况。比如,有的合同中会提到,在签订合同后,付三押一(即先付四个月房租),然后三个月后,每月结算租金,合同到期后,房东还回押金,但是如果租赁期非正常中止,或者实际租赁期短于一年,即罚没押金。这个其实是基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仅供参考,希望能有帮助。

2017-10-30 07:0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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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房租或持续性地迟交房租、严重干扰其它的租客、破坏财物、在所租物业内进行违法行为、或居住的人数过多;房东、房东的家庭成员或房东的护理人员要入住租客所租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租客后来发现房东只是以此为借口让租客搬走,上述人员并没有入住或只是短暂入住一段时间,然后房东把房子转租给其他人,那么租客可以向租务管理部门投诉并可能获得赔偿。出租物业需要进行重大维修。房东需要把房子腾空以进行维修。房东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向租客提前提出正式通知,才可以让租客搬走。通常房东须向所在省的房东与租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东要通知租客有关申请。租客有权对房东的申请理由提出异议及上诉。如果房东的申请最后获得批准,那么您要在租务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搬走,否则房东可以叫治安官()或警察强制您搬走(不同的省份有不同规定。例如在安省,只有治安官可以强制租客搬走)。只有治安官或警察才能强制租客搬走并把租客锁在门外,房东或保安都不可以。如果房东在治安官或警察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把租客锁在外面,那么租客可以要求警察协助重新进入所租单位。

2020-12-08 00:54:42 回复

解答如下,
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如何返还房屋及结算有关费用。
其次,若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前述问题的,则房东可依留置权处理。即在第三人见证下打开门锁,将租客物品放置一处或搬离房屋后存管。等租客返回结算有关费用后再将其物品返还。
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当然,新的规定对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权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或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另外,经营用房承租人累计六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必要时可以报警,但因涉及民事纠纷问题,所以最好请执法机关介入,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3、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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