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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每年给职工额外买了一份保险,金额是1

ask****794 辽宁-本溪 社保纠纷咨询 2021.09.26 21:58:07 401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单位每年给职工额外买了一份保险,金额是130元可是报销比例不到百分之二!我应该找那个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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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申请条件
1.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3.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4.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
5.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6.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7.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8.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2021-09-26 22:03:07 回复

工资条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综上可知,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的不会涉嫌违法,但是会对劳动者构成侵权。如果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条内容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提供。

您好,我是吴律师,这个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具体能领几个月,可以直接咨询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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