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南阳法律咨询 > 南阳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省七级工伤赔偿

江苏省七级工伤赔偿

彭** 河南-南阳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5.27 18:05:09 348人阅读

江苏省七级工伤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南阳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1-05-27 18:06:09 回复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1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1、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