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60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说,各地会把上述规定中的“及时”明确为60天,单位(15天内)或者个人(60天内)未去办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的。
但是如果属于急诊的异地就医失业保险是户口在哪里就在那里办理失业证以后才能领取,注意失业保险必须交满一年以上的时间。现在跨省转移养老保险还不能办理,但是如果是农民工可以在离职的时候,可以在手续齐全的条件下,持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社保中心退保,取回社保帐户里个人缴费办法的钱,单位缴费部分不能取回,医疗保险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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