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福州的学校教书,他刚怀上二胎,昨天下班不小心摔倒造成流产,想问福州教师意外二胎怀孕流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所以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当享受90日的产假。所以二胎人流能享受产假。二、流产产假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2017-06-18 11:44:55 回复专业解答福州教师意外二胎怀孕流产假根据实际而定,对于怀孕满4个月的按照42天认定,不满4个月的按照15天认定,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流产情况来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规定标准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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