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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单方面支付双倍工资怎么算?

唐** 湖南-永州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5.12 19:18:03 410人阅读

签订劳动合同,单方面支付双倍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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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您好,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以上是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算的回答。

2021-05-12 19:20:03 回复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而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本案中,公司已经要求与蒋某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文本交付给了蒋某,是由于蒋某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成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不应当由公司承担。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举证方面具有较大的难度。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最长时间的问题,双倍工资时间最多11个月,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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