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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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条件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郑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4.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建筑面积,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为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
2021-04-02 19:17: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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