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对象
2017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且于2018年以前被鉴定为一至六级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达到生活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包括在2017年1月1日以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68元;二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47元;三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27元;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06元。调整后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保底金额分别为3115元、2942元、2769元、2596元。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其增发的伤残津贴为五级286元、六级245元。调整后五级伤残津贴保底金额为2423元,六级伤残津贴保底金额为2077元。
1995年至今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随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幅度低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幅度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0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6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3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额按供养对象调整如下:
1.属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164元;
2.属其他亲属的,每人每月增加123元。
以上供养对象同时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在其增加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计发。
三、调整时间
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为我对厦门市历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回答,望采纳。
所谓批发商业市场就是指向再销售者,产业和事业用户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商业市场。所谓再销售者是指二次及其以下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所谓产业用户是指从事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营利性组织,即第
一,
二,三次产业的公司用户;所谓事业用户是指不以再销售为目的,而是为了业务或事业上的需要买下设备和手续的非营利性组织。一种专门从事批发贸易而插在生产者和生产者之间、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的中间商业。其职能在于通过买卖,把商品从生产者手中收购进来,然后再将其转卖给其他生产者或零售商。批发商业的产生,使商业部门内部有了批发、零售之间的分工,有了一种不与消费者直接发生关系的商业。
沿街外观好似商业用房,同时也是用于实际经营行为的房屋。例如饭店、超市、小宾馆等,今天探讨的是对这类房屋应该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的沿街用房基本是正规的商服用地,不存在争议,产生争议的多在集体土地上。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探讨下在集体土地上沿街用房,它的形态分为以下几种:
1、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当中标注的用途为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用房。
2、客观现实自然形成意思是本身不是沿街用房,房屋前面修路,房屋可做经营之用,这种时间推移自然形成的用房性质。
3、村乡镇统一规划的用房例如乡、村统一规划此地为超市一条街、建材一条街。本身经过了乡、村的统一规划,但是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建筑以及土地审批手续。
4、自建宅基地例如农家乐饭店、农家乐宾馆。
5、集体企业改制之前是乡办、村办企业,被一次性买断的这种商铺用房。
第一种情况是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后四种是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房屋,这几种情况的用房如果遇到拆迁应该用商服的价值来补偿。整个价值的递进状态由低到高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此类沿街商铺用房比住宅价值要高几倍甚至是十几倍,差距甚大,实践当中存在相应的争议。被拆迁方主张是商业用房,拆迁房主张房产证是住宅用地、宅基地。或集体企业一次性买断后,本身是厂房用地,只能按照所载明文件补偿,这就造成双方很大矛盾。
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持有商服或者商业用地的准入手续,也就是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的相关文件,之后建筑房屋也取得了商业用房的房屋所有权手续手续齐全才能得到相应商业用房的补偿。
实践当中,现实问题与法律规定也存在一定的脱节,不能完全相吻合。我认为如果达到一定标准原则上也应该考虑按照商业用房价值来认定补偿。
1、具有沿街性、具有商业位置优势,满足商业用地价值取向
2、取得法律所允许的相关经营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3、持续稳定的经营行为,也就是客观满足此用地取得合法手续,并且持续稳定经营行为,满足常识所认定的商业用地的形态
4、不能属于临时搭建、严重违章建筑。限定集体土地基本法律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08年以后所建设并且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印花税也是税种之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印花税票贴在哪里,印花税票是什么它又有何作用,房产证上的印花税票是干什么的,印花税票鉴别方法有那些?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来解一下吧!
在我们生活中一直都在提安全这个词,那么安全保证书模板怎么写,装修安全保证书有些什么内容?线路安全保证书如何看呢,这些和我们自身有着很大关系的保障书,我们又了解多少?下面就来给大家作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担保合同在债务债权纠纷中十分重要,那么担保合同在那些情况下无效呢,例如担保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担保合同的管辖的范围是多久,以及担保合同怎么公证?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是我们工作、生活中使用广泛的工具之一,审查合同的合法行也十分关键,那么审查合同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什么,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审查合同的技巧和方法有哪些呢,以及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那么货物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率怎么算,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是什么,货物运输合同的管辖权是归属于谁,以及货物运输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那些?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