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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饭馆里被客人说吃了该店出品后中毒, 那餐厅可以告客人吗?

何** 福建-福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3.03 15:09:09 439人阅读

如果在饭馆里被客人说吃了该店出品后中毒, 那餐厅可以告客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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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诬告陷害,如果给餐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如果造成的危害程度很高,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餐厅遇到这样的无赖很倒霉,要打赢官司,前提只有一个,就是有证据证明餐厅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至于他中毒不中毒的,不用在意他,如果餐厅被检查以后不存在问题,那个人就是中毒也和你们餐厅没有关系,谁知道他在哪里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了啊!下面是相关的发条供你参考~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03-03 15:10:0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二、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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