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
1、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这样的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6的营业税加1个人所得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专业解答结婚之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办理流程是,准备好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加名字的申请,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缴纳工本费、贴花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之后,等通知领新的房产证。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一、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 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二、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 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 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 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赠与手续: 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对于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强制要求。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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