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被告需要做如下准备工作:第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第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第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第
四,被告举证第
五,法庭辩论第
六,最后陈述
证据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用以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行为是当事人行使辩护权的一种害攻愤纪莅慌缝苇俯俩表现,人民对于当事人依法提供的证据无论是否被采信作为判决依据都应当记录并保留在案件卷宗中,如果人民拒收或者对于证据的效力拒绝在判决中进行评判都是剥夺当事人辩护权、遗漏当事人诉求主张的行为,如果是关键性证据更有可能会导致判决结果失实。所以,如果是在合法举证期内提供的证据,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提供的证据人民都应当无条件的记录并保留在案件卷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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