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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中的损坏损坏员工的财物,单位能否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扬* 四川-巴中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2.10 10:10:22 334人阅读

员工工资中的损坏损坏员工的财物,单位能否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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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
(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代扣工资。而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12-10 10:1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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