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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时间,生育津贴与生育补助金是否由用人单位

张* 陕西-安康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2.03 13:49:57 398人阅读

产假时间,生育津贴与生育补助金是否由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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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规定,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社保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部分,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通过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生育医疗费报销后应由单位拨付给职工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20-12-03 13:51:57 回复

广州生育津贴算法与领取指南  享受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详情  例如:方某所在单位的当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而去年的公司平均工资为2500元,方某属于晚育,可以享受假期一共是,98加15=113天,她能领取到的生育补贴=3000÷30×113=11300元。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举例,仍以上诉例子举例,方某的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2500×25%=625元  3、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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