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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2510条
你好,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假肢属于残疾辅助器具,其赔偿标准、更换周期应根据专业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并且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多达十几项,辅助器具费用只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其中例如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所涉及的赔偿金额也是十分重要的。
2020-11-16 16:04: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