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宁波法律咨询 > 宁波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组织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组织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李** 浙江-宁波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1.11 14:37:31 356人阅读

组织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宁波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宁波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三种情形,应当认定为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是从组织卖淫的人数看,组织卖淫罪入罪标准为3人,“情节严重”以基本犯起点人数的5倍即15人作为最低限度较为适宜;二是从被组织者是否因被组织卖淫造成伤亡的后果来考量,依照一般侵犯人身犯罪的标准,以是否造成重伤、死亡为界限确定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三是从被组织者中是否有来考察。只要有被组织卖淫的,一律以“情节严重”论,以切实严格保护的权益。

2020-11-11 14:38: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