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 沧州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厦门市生育保险的计发基数

厦门市生育保险的计发基数

王** 河北-沧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1.05 18:12:00 432人阅读

厦门市生育保险的计发基数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沧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不是按您个人的生育缴费工资计算。生育津贴的发放以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的所在单位加权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的生育保险津贴的计发基数。(
1、生育、计生手术的时间在2017年7月1日之后;
2、加权平均工资是前12个月所在单位,例如:9月生育,4月-9月在
A单位,上年的10月-3月在
B单位,则取值4月-9月A单位的全部缴费工资上年10月-3月B单位的全部缴费工资,除以4月-9月A单位的缴费人数上年10月-3月B单位的缴费人数)异地生育与在厦生育所领取到的生育津贴是一样的。

2020-11-05 18:13: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