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女方婚前买房,房产证婚后才办,办房产证时男方签字放弃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现离婚,男方再买房属于首套房吗?

女方婚前买房,房产证婚后才办,办房产证时男方签字放弃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现离婚,男方再买房属于首套房吗?

王** 广东-中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20 06:00:30 428人阅读

女方婚前买房房产证婚后才办,办房产证时男方签字放弃房产,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现离婚,男方再买房属于首套房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中山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2020-10-20 06:02: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没领证男方付首付写二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结婚之前,由某一方独自承担房款首付款项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双方的姓名,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此种行为即表示双方共享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尽管在结婚前,可能有其中一方全额支付房款的情况发生,然而当另一方的姓名被加入产权证时,这实际上就等同于赠予对方部分房产权益,因而在法理意义上讲,这套房产便是共同所有的。

    2024.10.17 1155阅读
  • 婚后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即便仅登记了配偶单方面姓名,原则上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资产。然而,如若该房产确系由某一方以其个人资产购得,则属例外情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阶段中所累积的所有财物,除非有明确约定排除在外,否则均应被视作夫妇共有的财产范畴。

    2024.10.17 1128阅读
  • 离婚后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怎么办

    专业解答若离婚之后房产证上仍然留有两人姓名,则此房产将划归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在此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在离婚后自主寻求合作方式以解决此房产如何进行拆分的问题。然而,如各方未能就该事项达成共识,则需通过再次启动司法程序,交由法院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最终的房产分割判定结果。

    2024.10.16 1874阅读
  • 没有结婚证买房子写双方的名字是婚后财产吗

    专业解答若男女双方未能在法律层面进行结婚登记,则无法被视为合法夫妻关系,他们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所有财物均应当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物权,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中所记载的权利人为最终依据。例如,房产证书上仅载有男方姓名而无女方姓名,尽管购房协议可能出现女方的签名,但这并不影响该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事实。然而,如果房产证书上同时列明了男女双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应当被认定为男女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2024.10.16 1290阅读
  • 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婚前由男方全权购买房产之后,在婚姻续存期内,将女方姓名列入房产所有权登记证书中即构成共有财产。在两国之间达成婚姻关系后所进行的此项地产登记所有权加注女方姓名的行动,势在表明一方自愿将自身的房地产所有权无条件地赠予另一方,已然产生了改变房地产所有权属性的相关法律效益,由此认定这套房屋已经成为双方共有的不动产财富。

    2024.10.16 153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