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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差额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任* 湖北-武汉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18 10:19:42 402人阅读

双倍工资差额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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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双倍工资差额是否属于劳动报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是一些参考资料,您可带详细资料电话或当面咨询本。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主张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要求补交保险,  
2.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补缴保险,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双倍工资的计算:对于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本人自工作第2个月起至第12个月的实得工资计算。不满12个月的,计算至最后一月。

2020-10-18 10:2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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