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其中保密协议中规定离职要提前6个月通知这样的选择权是否是公司说了算?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协议主要要求劳动者在职或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或范围相同的工作,并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此经济补偿为必须性条款,无补偿约定,竞业禁止约定对劳动者无效。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两者侧重点不同,分别对待。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