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面临拆迁,房产证是父亲名字,房子也是我父亲全资盖的,现已过世17年,原来爷爷奶奶(非亲,亲生奶奶生下我父亲就过世了,后来爷爷找了现在的奶奶,生下我叔叔)父亲母亲都住在一起,叔叔婶婶另外盖了几件房,爷爷奶奶叔叔婶婶的户口是在一起的,而且爷爷奶奶一直帮助的是叔叔婶婶,母亲98年改嫁邻居,我也随母亲跟来,户口没有迁,爷爷奶奶也搬去叔叔婶婶家,从此老房子就没人住了,房屋户口本上就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屋马上要拆迁,请问房屋的继承权是否就我和我老婆两个人?和爷爷奶奶有没有关系,还有我母亲
一,房屋是否拆迁,和房屋的继承没有关系,在继承上和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也并无区别,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区别的是,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公证,公证的时候,需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三,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提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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