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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上班、他的男同事跟他开玩笑、然后

ask****156 江苏-常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05 16:45:32 493人阅读

我女朋友上班、他的男同事跟他开玩笑、然后拍她屁股、这样算不算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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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性骚扰的话可以报警的。

2020-10-05 17:12: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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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6131条

尚不算猥亵

2020-10-05 22:32:48 回复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428条

轻轻轻微型的违法

2020-10-05 19:53:01 回复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8459条

算猥亵,可以报警的

2020-10-05 17:0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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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泰州 咨询解答:28074条

你好,是属于性骚扰的范围

2020-10-05 16:58:45 回复

男生未成年女生成年去开房如果发生了猥亵行为就是犯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奸淫幼女等性侵害犯罪的认定原则、加重处罚情节、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隐私保护及民事赔偿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统一、明确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触及法律和道德底线,必须适用严刑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但契合了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主动、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对性侵害行为提供了精准的打击武器。

两人开玩笑导致一人受伤,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两人开玩笑可见两人属于朋友或亲人关系,最好是双方协议解决,存在主要责任的一方也应当主动承担相应部分的医药费等费用,不至于因为此事影响两人甚至于两家人之间的友好关系。  如果不能协议解决的,受害人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案发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但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为一年,如果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若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经审理成立的人民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关于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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