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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基本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王* 广西-防城港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05 07:37:41 432人阅读

刑事诉讼法基本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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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基本程序的规定:
一、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审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移送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三、审理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2020-10-05 07:39:41 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第一审流程的基本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种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但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破产还债人身损害赔偿,清偿顺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人身伤害赔偿方面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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