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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自建房有什么补偿吗

王** 广西-南宁 二手房纠纷咨询 2020.09.30 17:45:51 430人阅读

矿区自建房有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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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矿区自建房有什么补偿吗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土地进行场地建设或是直接租赁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遇到拆迁怎么办我认为有几个问题是比较关键的。
第一是怎么补偿的问题,
第二是与地主或房主的关系如何处理,如果在引申到
第三个问题就是与拆迁方的法律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直接租赁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承租户本身没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排除在外,其他的补偿都应该属于承租户。之前我也在《法律大讲堂》上说过厂房拆迁有六个补偿项目,除非在签订租赁协议的时候约定遇到拆迁承租双方对补偿有所分割。比如只租赁了土地,在拆迁的时候可以获得厂房重置价、停产停业损失、装修附属物搬迁费、机器设备等相应的补偿。如果租赁的是厂房,所以土地和厂房的补偿都不属于承租户,只要其他的补偿只要不放弃都应该属于承租户。还有停产停业损失是属于实际经营者的。
如何确定实际经营者
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就是实际经营者就是正常纳税,取得营业执照并且实际经营的人。但在实践中有观点认为房东的出租行为也是一种经营行为,一旦双方到法庭上打分割之诉的时候,就会给房东批出30-50。有些地方是认可房东的租房行为,即便没有取得房屋租赁的相关许可,但租房行为是生产经营行为。
与房主或地主的关系处理问题
承租户遇到拆迁往往地位比较弱势,拆迁方只和房屋所有人谈,次承租人是不针对的,也就是承租户的利益往往需要房东或地主来做决定,但在做决定的时候会减少甚至放弃租户的利益,这就是承租户的弱势地位。承租户本身应该获得很大的补偿,但是由于房主的对利益的放弃、减少造成利益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承租户一定要争取主动地位,参与到实际拆迁谈判中去。
与拆迁方的法律关系
由于承租户和拆迁方之间可能不存在直接的征收与被征收关系,也就是说拆迁方作为拆迁主体,那么不动产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才是被征收主体。但是由于是租赁方不存在这种关系,往往有弱势。在这里要提醒承租户,你虽然不是被征收人,但你是利害相关人。从民事法律关系也好,从刑事法律关系也好,只要是利害相关人都有权利去参与到实际的协商谈判中去,包括一些法律程序的提起,一些诉讼你都有权利。你的诉讼主体资格都来源于利害相关性,而不是仅仅针对征收人或被征收人的主体资格,在这一点要提醒承租方。

2020-09-30 17:47:5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矿区建设该怎样补偿问题解答如下, 矿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广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矿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广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矿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广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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