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沈阳法律咨询 > 沈阳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劳动力派遣合同如何理解

劳动力派遣合同如何理解

苟* 辽宁-沈阳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9.28 05:50:01 327人阅读

劳动力派遣合同如何理解

其他人都在看:
沈阳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沈阳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第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民事审判的法官,要想公 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第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民事审判的法官,要想的审理好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这一新型案件,就必须对劳动力派遣合同进行正确的理解。
劳动力派遣合同如何理解
众所周知,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力派遣合同未作规定,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司化改造步伐的加快,对外开放的扩大,社会分工的细分,用工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有一个外出劳务的活动,比较典型的是保安公司、物业公司。
劳动力派遣关系不同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商合同,它是因劳动力派遣而在派遣单位、接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形成的特殊劳动关系。它的劳动法律特征:一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二是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三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不按时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导致派遣单位不能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和福利,接受单位直接指挥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在劳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等纠纷案件近几年呈上升、多发的趋势,如何妥善的化解劳务纠纷,促进和谐的劳务已成为十分观注的新课题。
由于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解释二》第10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那么,为什么把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呢?有以下几点理由:
一、是在派遣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有直接相关的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虽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力派遣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但经常出现劳动力派遣合同的约定不明,一旦发生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双方相推诿的情况。
二、是劳动者权益可能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上受到损害,出现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连带责任应有共同被告来承担。也可以授权的第三方主张权利,最终由劳动者意思自治决定。
三、是把对劳动者负有共同责任的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便于劳动者行使诉权,也便于及时查明案情,尽快了解纠纷,减轻劳动者的诉累,方便当事人的诉讼,节约审判资源。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赔偿或人身损赔偿提出诉求时,人民可以直接受理。
当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赔偿提出诉求时,按颁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释[2020]14《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案不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受案范围,所以人民按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直接受理,并依据《工伤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
当劳动者因人身损害赔偿提出诉求时,按最高人民法释[2020]20号《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直接受理,并按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劳动者请求事项,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

2020-09-28 05:52:01 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力派遣合同怎么理解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第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民事审判的法官,要想公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第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民事审判的法官,要想的审理好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这一新型案件,就必须对劳动力派遣合同进行正确的理解。劳动力派遣合同如何理解众所周知,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力派遣合同未作规定,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司化改造步伐的加快,对外开放的扩大,社会分工的细分,用工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有一个外出劳务的活动,比较典型的是保安公司、物业公司。劳动力派遣关系不同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商合同,它是因劳动力派遣而在派遣单位、接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形成的特殊劳动关系。它的劳动法律特征:一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二是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三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不按时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导致派遣单位不能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和福利,接受单位直接指挥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在劳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等纠纷案件近几年呈上升、多发的趋势,如何妥善的化解劳务纠纷,促进和谐的劳务已成为十分观注的新课题。由于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解释二》第10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那么,为什么把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呢?有以下几点理由:一、是在派遣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有直接相关的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虽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力派遣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但经常出现劳动力派遣合同的约定不明,一旦发生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双方相推诿的情况。二、是劳动者权益可能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上受到损害,出现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连带责任应有共同被告来承担。也可以授权的第三方主张权利,最终由劳动者意思自治决定。三、是把对劳动者负有共同责任的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便于劳动者行使诉权,也便于及时查明案情,尽快了解纠纷,减轻劳动者的诉累,方便当事人的诉讼,节约审判资源。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赔偿或人身损赔偿提出诉求时,人民可以直接受理。当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赔偿提出诉求时,按颁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释[2020]14《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案不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受案范围,所以人民按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直接受理,并依据《工伤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当劳动者因人身损害赔偿提出诉求时,按最高人民法释[2020]20号《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直接受理,并按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劳动者请求事项,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力派遣合同怎样理解问题解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第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民事审判的法官,要想公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第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民事审判的法官,要想的审理好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这一新型案件,就必须对劳动力派遣合同进行正确的理解。劳动力派遣合同如何理解众所周知,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力派遣合同未作规定,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司化改造步伐的加快,对外开放的扩大,社会分工的细分,用工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有一个外出劳务的活动,比较典型的是保安公司、物业公司。劳动力派遣关系不同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商合同,它是因劳动力派遣而在派遣单位、接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形成的特殊劳动关系。它的劳动法律特征:一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虽然劳动力派遣合同内容涉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但劳动者不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的主体。二是劳动力派遣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三是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可能因接受单位的过错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不按时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导致派遣单位不能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和福利,接受单位直接指挥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在劳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等纠纷案件近几年呈上升、多发的趋势,如何妥善的化解劳务纠纷,促进和谐的劳务已成为十分观注的新课题。由于劳动者与接受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解释二》第10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那么,为什么把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呢?有以下几点理由:一、是在派遣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有直接相关的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虽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力派遣合同的约定,履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但经常出现劳动力派遣合同的约定不明,一旦发生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双方相推诿的情况。二、是劳动者权益可能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上受到损害,出现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连带责任应有共同被告来承担。也可以授权的第三方主张权利,最终由劳动者意思自治决定。三、是把对劳动者负有共同责任的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便于劳动者行使诉权,也便于及时查明案情,尽快了解纠纷,减轻劳动者的诉累,方便当事人的诉讼,节约审判资源。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赔偿或人身损赔偿提出诉求时,人民可以直接受理。当劳动者因工伤事故赔偿提出诉求时,按颁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释[2020]14《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案不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受案范围,所以人民按最高人民法释[2020]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直接受理,并依据《工伤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当劳动者因人身损害赔偿提出诉求时,按最高人民法释[2020]20号《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直接受理,并按第十七条至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劳动者请求事项,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劳务派遣改为直接劳动合同需要给解除合同吗

    专业解答劳动者与雇主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或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过程中遇到问题,涉及除名、解聘、辞职、离岗等劳资纷争,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待遇、技能培训及劳动安全等争议,也适用此仲裁程序。

    2024.06.28 1436阅读
  • 劳务派遣改为直接劳动合同需要给解除合同吗

    专业解答劳动者与雇主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或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过程中遇到问题,涉及除名、解聘、辞职、离岗等劳资纷争,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待遇、技能培训及劳动安全等争议,也适用此仲裁程序。

    2024.06.03 2025阅读
  • 劳务派遣员工七级工伤后合同期懑后公司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务派遣员工七级工伤后合同期懑后公司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2.27 1319阅读
  •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没有单方主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没有单方主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2024.02.27 1345阅读
  •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单方主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吗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单方主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2024.02.29 191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