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给我的项目没有完成,却想离职了,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 并不是异地有项目就必须成立分公司。公司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的才需要在异地注册分公司,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如果仅仅是在异地有项目,但没有设点经营的,是可以不注册分公司的。 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律师解析 异地有项目不是必须要成立分公司。 一般异地开设分公司,需要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只要带好总公司的资料办理就可以。 不是必须要依照相关法定程序成立分公司。
律师解析 异地有项目不是必须成立分公司。以公司名义异地经营,但未设点的,无需办理登记,不以“无照经营”论。对于异地经营的异地,以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和所在城市(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确定。对于“经营”标准的界定,以“设点经营”作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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